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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特价”商品原价结算 超市购物留意电脑小票
2008-08-20 09:13: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东北网8月20日讯 近期,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10多起消费者关于超市标价与结算实价不一致的申诉。“12315”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要留意电脑小票,谨防“特价”陷阱。
市民林女士于6月12日在哈市某大型超市购买了“特价”排骨,结算时却发现计价是以原价计算的。她找到超市工作人员反映,工作人员连说“记错价了”,并马上按“特价”重新进行了计价。几天后,林女士再次来该超市购买了“特价”排骨,回家后发现,竟然又是按原价结算的。林女士一怒之下将该超市投诉到了“12315”,经当地工商部门协调,超市将多收林女士的钱全部返还。
从“12315”指挥中心接到的此类投诉情况看,“特价”陷阱主要体现在:一是标明“特价”,实际以原价结算;二是将原价商品故意标为“特价”商品;三是抬高原价,进行虚假“特价”促销;四是标明“特价”区域,但故意将一些原价商品摆放其中。
“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首先应当看清楚商品的标价,特别是标明“特价”类商品的价格标签,如果确属打折商品,应当有原价与现价的标示。在付款时留意电脑小票上的价款是否与所标示的价格一致。当出现标价与实收价不一致时,应当及时向有关工作人员反映,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差价或者退货。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商家在价格方面确实存在欺诈,可以及时向“12315”指挥中心申诉举报。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