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7日讯 “9月1日开始停收‘两费’,对于我们个体户来说真是个大好消息。可是,我已经交了全年的集贸市场管理费,怎么办?”26日,生活报刊发了黑龙江省将按照国家要求停收工商“两费”的消息,引起市民极大关注,许多个体工商户接受采访时欣喜不已,但也提出一些具体问题。对此,省工商局有关人员表态,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坚决停止征收“两费”,对工商所收取的9月1日以后的管理费将予以退回。
提前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
“我们交了全年的集贸市场管理费,怎么办呀?”在获知停征“两费”的消息后,一些个体工商户给本报打来电话提出疑问。在哈尔滨火车站经营商亭的李先生说,他在今年年初缴纳了全年的工商管理费,9月1日以后停收了,他不知道多缴纳的部分能不能退回来。
对此,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9月1日起坚决停止征收“两费”,对个别工商所收取的9月1日以后的管理费将全部退给个体业者。此外,黑龙江省还将设立监督系统,开通举报电话,确保9月1日停止征收“两费”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费用取消了,干劲儿更足了”
26日,接受采访的众多个体业户均面带喜色。“我每月上交的集贸市场管理费是270元,9月1日停收这两项费用后,一年下来可少交3000多元,对我们这些个体户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华仓买的老板王成对记者说。
哈尔滨市春辉旅行社的刘春红表示,经营额不同,管理费也有所不同。像一年营业额在百万元左右的个体户,每年要缴纳万元的个体工商管理费,真是负担很重。“现在好了,觉得肩上的担子轻多了。”
记者走访哈尔滨市道里区曼哈顿商厦、南岗区果戈里大街附近的集贸市场和商业区,接受采访的个体业主都表示,做小买卖的,利润本身就不多,卖一双袜子才挣几角钱,一年几千元的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现在取消了,个体业主干劲更足了。
“个体工商户是地方发展的重要力量,此次停征‘两费’,将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将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创业,促进地方商贸业更好更快发展。”省家电协会秘书长赵勇这样表示。
开通举报电话确保落实到位
全国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电视电话会议于今日召开。记者从黑龙江省分会场了解到,会议安排部署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停止征收“两费”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保障工作。
按照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停收“两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同时,各级部门要健全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对两项收费的票据及时进行收缴、登记,由省级工商局会同财政等部门统一销毁。此外,省级工商局和各级工商机关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方式,确保征收“两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