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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了房子没了 中介违约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2008-08-27 11:16:1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贾晋璇 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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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7日讯 已定下要买的房子,还向房产中介交了定金,最后却被中介放了鸽子。急等购房的邱女士将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中介公司因违约双倍返还邱女士购房定金10000元。

  去年年底,邱女士通过哈尔滨某中介公司看中了道外的一套房子,并与该中介签了求购房屋委托书,约定购买这套房屋。随后,邱女士向中介交纳了5000元定金,并约定2008年1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今年1月15日,邱女士如约来到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没想到,中介公司的李某却称,邱女士看中的那套房产的所有人不想卖房了。气愤的邱女士当即要求中介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中介公司不同意,于是邱女士便将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邱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求购房屋委托书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中介公司收取定金后,不能给邱女士提供预购买的房源,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判决该中介公司双倍返还邱女士购房定金100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后,中介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哈尔滨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