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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镐把帮”频频斗殴 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
2008-08-27 16:57:3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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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7日讯 十七八岁,充满希望的年龄。然而一些青少年为一时义气结伙群殴,挥舞镐把、砍刀,逞一时之能,结果付出了巨大代价,甚至断送了自己的一生。

  据统计,今年以来,哈尔滨市有关利用镐把殴打他人案件共发生近200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严重隐患。近日,记者走进看守所,听“镐把青年”讲述自己是如何走向犯罪道路的。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了解到,今年以来,杀人、抢夺、强奸、绑架、毒品等恶性案件的发生率均有所下降,唯独酒后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结伙群殴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镐把帮”气焰最为嚣张。

  气焰嚣张频频结伙斗殴

  7月20日10时左右,在南岗区中山路黑龙江省电视台旧址办公楼内,10余名手持砍刀、镐把的男子正在盗窃电缆。接到报警的革新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封锁了办公楼的两个出口,11名犯罪嫌疑人见无路可逃,便手持砍刀、镐把冲向民警。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开枪击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左腿后,才打掉了这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民警当场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其余5人乘乱逃走。

  7月25日,先锋路派出所、南岗刑侦一大队大案中队民警接到报警,有20多人手持镐把、大砍刀在红旗大街东方家园前将5人打伤。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后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王某供认,当日为欺行霸市抢占一书报摊,他雇了20余人手持凶器将报摊经营者打伤。民警连夜行动,次日凌晨2时许,将“镐把帮”主犯乔某抓获。

  7月30日23时,在南岗区一歌厅内,6名男子结账时与歌厅经理发生纠纷,手拿镐把的歌厅员工与手持砍刀的6名男子打在一起,歌厅一保安员的左手被砍断。目前警方正在处理此案。

  记者看守所内与“镐把帮”面对面

  当记者在看守所见到这些稚气未脱的青少年时,很难让人将眼前的“学生仔”与结伙群殴甚至抢劫等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


 

  今年19岁的李木(化名),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5岁那年,父母离异后,李木便和父亲居住在一个简陋的平房中。初中没毕业,李木便辍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并结识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

  今年年初,李木在网吧、迪厅结识了宾县的林杰(化名)、肇东的蔡生(化名)。因为没钱吃喝玩乐,李木等人便盯上了中学生,勒索他们的钱物,对反抗不从者则施以暴力。就这样,他们分分合合,在市区一些中学门口疯狂作案10多起。今年年初,三人商议要“铲社会”、“扬名立腕”,在网上创建“犯罪社团”聊天群,并纠集身边一些无固定职业、游手好闲的同学、邻居及网友加入该聊天群,从事受雇他人聚众斗殴、打仗平事、“砸场子”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将雇主钱财作为团伙成员报酬。

  一旦有人雇佣,团伙主要成员林杰等人即在网上发布信息,召集其他成员自带镐把、片刀等工具到指定地点集合,多则几十人,少则十几人统一行动。他们曾多次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今年3月,“犯罪社团”的成员得知有个酒吧被人砸了,老板出钱要报复砸酒吧的人。李木等10余人来到另外一个酒吧,将这个酒吧内的洋酒、桌椅等器具砸坏。事后,李木等人得到了5000元报酬。李木说,他们团伙主要成员还经常带领社团成员,多次给拆迁单位“助威”,每次获得报酬2000至3000元。

  与李木有着相同经历的林杰,今年20岁,宾县人。四年前,他便从宾县来到哈市“闯社会”,并在网吧结识了一些社会人,为了讲哥们儿义气,林杰经常参与打架斗殴当中。当时他觉得这一幕很像电影《蛊惑仔》里的情景很威风。他说,他们网上的社团共有91名网友,但是真正参与打仗的只有10多人。今年4月5日1时许,林杰等人在饭店吃饭时,遇见了曾有纠纷的汤氏兄弟,双方顿时争吵并打斗起来,林杰立即打电话叫来10余名“兄弟”,他们手持砍刀、镐把将汤氏兄弟砍成重伤。

  今年7月25日,蔡生的朋友跟别人吵架后,给蔡生打电话让其找人帮他出气。蔡生遂带着李木等七八个人,来到南岗区一网吧门前与对方发生群殴,持镐把、砍刀将一人砍成轻伤。不想这次被及时赶来的民警当场擒获。

  面对记者的采访,3人都表示他们现在已欲哭无泪,因为这代价太大,太惨重,他们真诚希望正在悬崖边缘的一些青少年们吸取他们的教训,珍惜现在的一切,尊重法律,热爱生活,远离犯罪。


 

  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

  据办案民警介绍,“镐把帮”的成员多数在17至19岁之间,但作起案来却手段凶残。哈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近年来呈不断增多的趋势,尤其是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上世纪90年代后期提前了2到3岁。

  在形式上,青少年犯罪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农民、社会闲散人员、学生居多,他们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在实施作案时缺乏明确的动机和目的。青少年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呈现片面性和表现性,感情易冲动,自我约束能力差,很少顾及后果,犯罪往往带有突发性、偶发性的特点。在性质上,恶性化趋势明显,暴力性加重,且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

  民警认为,要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首先要全面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其次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家庭教育贯穿于孩子成长的始终,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环节。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