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8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获悉,2008年高校毕业生的改派工作从即日开始。凡不到《报到证》开具单位报到或到《报到证》开具地点以外人事部门存档、落户的毕业生均需要改派。
据了解,黑龙江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工作由省教育厅办理,省教育厅签发的《报到证》开到某人事局的,三年内可办理改派,开到工作单位的,一年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上述期限的,不予办理改派,按在职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外省签发的《报到证》改派期限,按外省的规定办理。
其中,《报到证》由哈尔滨市人事局改派到非哈尔滨市行政所属单位的情况有:改派到省属单位的,需有省属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向哈尔滨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改派到本省其他地、市的,需有接收地、市人事局向哈尔滨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改派到外省的,需有外省接收地、市人事局向哈尔滨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持接收函、《报到证》原件(《报到证》上有具体接收单位的须有接收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即拒收函或解除协议证明),到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审核,签署改派意见,再到学校所在地的省教育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报到证》由非哈尔滨市行政所属单位改派到哈尔滨市人事局(或哈尔滨市行政所属单位)的,持《报到证》原件、新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和原接收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拒收函或解除协议证明),到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审核盖章,再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教育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在哈尔滨市行政所属单位之间改派的,持《报到证》原件、原用人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拒收函或解除协议证明)、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到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直接办理改派手续。
非哈生源(含十县市)毕业生留哈尔滨市就业协议书需审签(盖章),大专以上非哈生源在哈尔滨市就业并存档、落户的,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到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审核盖章。毕业后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办理落户、存档(或档案签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