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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启动 不缴最高罚2万
2008-08-29 09:46:0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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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9日讯 记者从哈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2008年哈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28日启动。据悉,此次扩面预计将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两万人。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因公死亡的可获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今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8416元,丧葬补助金为11052元。

  此外,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可享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人员,可领取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据悉,对不为职工(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劳动部门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也将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及待遇。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