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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六类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2008-08-29 11:32:2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李杰实 叶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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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9日讯 记者28日从省环保厅获悉,黑龙江省新出台的《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存在6类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办法》明确,这6类环境违法案件包括: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环境违法案件;造成流域、区域的连片污染或工业园区集中污染的环境违法案件;威胁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案件;环境违法行为经行政处罚,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环境违法案件;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等。对环境违法企业,省环保部门将对其实行挂牌督办,下达《环境保护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载明督办内容、案件违法事实、督办要求、完成时限、承办机关等内容,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限期落实,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关部门在督办期限内未按通知书要求督促涉案企业消除违法行为的,将追究承办机关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