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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黑龙江省首批"百乡千村"试点将接受大考
2008-09-01 09:16: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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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日讯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底前,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市、县对首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进行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定为合格村,并从合格村中评选出一批较高水平的示范村,辐射带动面上工作。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同时评选一批新农村建设先进市、县、乡和中省直帮建工作标兵单位。明年初,启动新一轮试点。

  为了探索路子,总结经验,按照中央的要求,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引导、整体推进的方式展开。2006年初,全省确定了“百乡千村”为首批试点,建设时间为3年。为准确科学评价试点工作,黑龙江省在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包括5方面、20条内容的省级试点村新农村建设标准。将于第四季度开始的全省首批试点村验收工作,以新近出台的省级试点村新农村建设标准为验收标准。

  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建民告诉记者,年底前验收的程序和办法已基本确定。采取县(市、区)自检、市地交叉检查、复核验收、省新农村办组织工作队逐县抽查的方式进行。

  据悉,今后每三年,黑龙江省将推进一批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每批一千个村左右,通过试点先行、梯次推进、滚动发展,争取到2020年,使全省所有行政村(中心村)初步实现新农村建设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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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标准:五方面二十条

  一、农村经济

  1、产业发展。建立了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初步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强势村现成专业化、规模化格局。

  2、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村集体在新农村建设中没有产生新的债务。

  3、农民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本县(市、区)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强势村人均纯收入高出本县(市、区)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以上。是省级贫困村的试点村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二、基础设施

  4、道路硬化。通村公路全部硬化。硬化(水泥、沥青、红砖、石板)铺装1条以上中心村内主要街道,修建排水边沟。强势村硬化铺装村内2条以上街道,修建硬质排水边沟。

  5、饮水安全。村民饮水安全洁净方便,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强势村自来水入户率90%以上。

  6、新型能源。引导农民使用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农村能源利用清洁化进程不断加快。

  7、商服网点。村内至少建有1家经销品种齐全的超市或农家店,逐步实现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

  8、农民住房。住房砖瓦化率达到70%以上或比本村2005年末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新建住房节能、环保、保暖。

  9、活动场所。建有集办公、培训、阅读书报、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综合活动室,有室外文化活动场所。

  三、社会事业

  10、教育事业。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初中学生辍学率不超过1%和3%。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适龄村民每年至少接受1次培训。

  11、卫生事业。村有卫生所(有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有房屋,有必要的医疗设备)。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95%以上。村有计划生育服务室(有专业人员,有房屋,有必要的设备和药具),计划生育工作符合政策要求。

  12、文化事业。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播电视工程进村。强势村有线电视入户率50%以上。

  13、社会保障。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五保户供养水平达到政策规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大病得到及时救助。

  四、村容村貌

  14、村容整洁。垃圾粪便及时清扫清运。街道平整,排水畅通。柴草垛出村,定点堆放。庭院整洁,禽畜圈养。集体公益设施得到有效管护维修。

  15、村庄绿化。村旁、路旁及有条件的宅旁种植树木花草,实现村屯绿化。

  五、民主政治

  16、基层组织。村党组织建成“五个好”党组织。村党组织、村委会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7、民主制度。村务公开规范化。“村规民约”、“一事一议”等民主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村民参与制订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村屯建设规划,参与新农村建设各项决策、管理和监督。成立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并有效发挥作用。

  18、精神文明。村“八星级”以上文明户占村户数的20%以上。强势村“十星级”文明户占村户数的15%以上。

  19、社会稳定。民间纠纷及时调解,无重大上访事件。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无重大刑事案件。公共安全达到“平安乡村”标准。

  20、主体作用。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热情高,积极投工投劳,有效发挥主体作用。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