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日讯 7月11日2时许,14岁的小文(化名)按住同班同学小玲(化名)的手,帮助其社会大哥胡某顺利实施了强奸。近日,小文和胡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10日16时许,哈尔滨市某中学初三学年进行完最后一科的期末考试,在学校门口,小玲遇到了同班同学小文,二人平时并没有过多的交往,按照小玲的说法,此前二人还有过矛盾。“那天小文主动对我说,今天放学早,一起出去玩,我没有同意。后来她又说我们有矛盾,同学之间化解一下。我不好意思回绝,就与她一同往外走。”
在学校附近,小文上了一辆黑色捷达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小玲拉开后车门,发现车内除了司机还有一名男子,小文介绍他们认识。男青年是小文的社会大哥叫胡某,17岁。之后,他们开车去了附近的一座山上游览,又到松花江边看了看,最后胡某提议去旅店休息。
警方的笔录显示:在旅店内,小文和小玲一个房间,当时小玲和小文正在看电视,胡某进来了,小文去卫生间时,胡某不顾小玲的反抗将其强奸。事后小玲要回家,于是三人被司机送到小文和小玲家所在的道外区某镇上。当时已是后半夜,小玲的家距镇里还有几公里,在小文的建议下,小文、小玲和胡某来到镇上一家旅店开房。胡某再次对小玲实施不轨,遭到反抗后,小文在胡某的要求下按住小玲的右手,胡某对小玲实施了犯罪行为。
因放学后小玲迟迟没有回家,小玲的家长很着急,后来得到胡某的电话,但直到7月11日6时电话才打通,当时胡某说不知小玲的下落。通话后,胡某知道事情要败露,匆匆走了,小文和小玲随后也离开旅店,各奔东西。在一家商店门前,小玲遇见了正在寻找她的父母,得知女儿的遭遇,父母带着小玲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胡某和小文分别被警方抓获。
据道外公安分局审理大队侦查员李永滨介绍,接到派出所转过来的案件后,通过审讯,小文说,事发当天是替胡某介绍对象。胡某的说法与小文相同。但对此说法,小玲表示,并不知情。
据小玲的询问笔录显示,去年在学校门口,她遭到过四个社会男青年的殴打,对方警告她以后别乱说同学坏话。当时她怀疑这四个男青年跟小文有关,后来,小文家付了小玲住院费用约9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文的父母都是外地来哈的打工人员。小文学习成绩在班里不太好,上学期经常逃课,与社会人员交往频繁。胡某家是兰西的,是来哈打工人员。今年3月因涉嫌包庇抢劫罪被警方关押了一个多月,事发时正在取保候审期间。在审讯中,小文承认自己的行为是违法,她说当时没想那么多。
目前,小文和胡某因涉嫌强奸罪已经被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