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林业森林公安局了解到,“五常毁林建‘别墅’案件”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该局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造房屋的行为处罚金9845元,拆除违法建筑358平方米,并且责令恢复原状。但行为人张秀梅至今没有找到,所以处罚意见书无法下达。而对于砍伐森林部分还在调查当中。
据哈尔滨市林业森林公安局政委李凤凯介绍,根据调查,在五常龙凤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向阳林场施业区的林地中,发现558平方米的建筑。经查,在该施业区内,省林业厅只批准一处面积为200平方米的管护房,其余358平方米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造的房屋建筑。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处非法改变林地面积每平方米23.50元罚款,共罚款9845元。限15日内拆除违法建筑物,2009年4月20日前恢复原状。
记者在处罚意见书上看到,该意见书是8月29日批准的,违法行为人单位是五常梅林北药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张秀梅,而张秀梅正是王青林的妻子。
据李凤凯介绍,8月28日作出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后,8月29日他们就派工作人员到五常向行为人张秀梅送达。可是,工作人员去了张秀梅可能出现的多个场所,均没有找到她。因此至目前,还没有把处罚意见下达到行为人本人。
“处罚意见书必须下达行为人本人,否则就无法下达处罚意见。也就无法给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无法实施处罚。”李凤凯说。
李凤凯表示,对于盗伐林木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
记者1日致电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青林目前还是哈市人大代表,但他们也很久没有联系上王青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