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5日讯 和同居的女网友感情破裂后,男子拿出两人的性爱录像敲诈8000元人民币。近日,该男子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绥化来哈打工的小兰(化名)下班后经常泡在网吧内聊天。2006年10月,她结识了男网友唐某,并很快同居了。一次两人发生性关系时,唐某用手机拍摄了多张小兰的裸照和两人的性爱录像,空闲时就拿出来“欣赏”。小兰虽然知道此事,但没太在意。
2007年6月,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唐某大骂小兰一顿后离家出走,两个月不见踪影。小兰找遍了唐某可能出现的地方,没有一点消息。2007年8月,唐某突然给小兰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还记得我们缠绵时拍下的那些照片吗?准备5000元钱,否则我会把这些照片发给你的同事和朋友。”随后,唐某还用手机给小兰发了一张裸照以示警告。
由于害怕自己的裸照被同事和亲朋看到,小兰拿出了自己多年打工攒下的5000元积蓄,如约交到了唐某手中。唐某见这么容易敲诈成功,2008年3月,又给小兰打电话索要3000元钱。极度害怕的小兰东挪西凑,借了3000元钱交给唐某,拿回了一张录有两人性爱录像的光盘。3月17日,唐某再次给小兰发短信,声称自己手中还有刻录的光盘,最后拿5000元钱“了事”。气愤的小兰向警方报了案。第二天,当两人如约“交易”时,唐某被埋伏的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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