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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市建设须达抗震要求
2008-09-05 07:48:0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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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5日讯 近日,省政府制定出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规定,我省应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的地震能力,哈尔滨、大庆市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是记者4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意见》提出,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大、中城市应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地震监测能力,全省大部分地区应达到2.5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达到1.5级;全省大、中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应急救援体系须覆盖全省大、中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