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9月10日电 9日,妇女权益问题专家、黑龙江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吴华在哈尔滨召开的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成员区域会议暨第二届“龙江女性权益”论坛上建议,公安机关在第三次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时,应当将施暴者予以治安拘留,并启动“警务监视”,以向受害人和施暴者表明警方的严重关注。
据悉,论坛期间,来自北京、辽宁、内蒙古、吉林及黑龙江省的50余名专家学者积极呼吁,各级公安机关和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家庭暴力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受暴人人身权益,积极开展家庭暴力司法干预工作。
吴华表示,过去我国没有对家庭暴力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界定。近日,由中宣部、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以及全国妇联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中,第一条就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弥补了警方介入家庭暴力缺乏准则依据的缺憾。
吴华还建议,要依据家庭暴力的不同情况采取警告、“茧式监视”(即由近亲属、邻居、居委会/村委会或相关机构对受暴人提供帮助与支持,发现家庭暴力行为,立即联系警方)和治安拘留并对施暴者启动“警务监视”等多级干预对策。警察在现场处理妇女受暴案件时,还要注意保护受暴妇女,尤其是要注意询问的态度和语言,以减轻受暴妇女的心理压力,避免对受暴女性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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