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片
东北网9月11日讯 9日,哈尔滨道里区新发镇一女子为了替丈夫讨薪,在一个塔吊上站了9个小时。10日,哈尔滨香坊区一女子也因为相类似的事爬上五楼窗台以自杀相要挟,数十名公安及消防人员冒雨解劝数小时。记者在道里区、香坊区和南岗区等公安和消防部门了解到,哈尔滨每年都会解救几十名有类似行为的人。公安部门表示,讨薪者这样做浪费了大量救援警力,已经扰乱了社会治安,可根据治安处罚法予以拘留,但是具体处理时往往考虑到农民工属弱势群体,通常以劝解警告为主,在此建议农民工维权应走正常法律程序。
【镜头一】
还用去年的老办法
9月10日,香坊区一女子爬上5楼窗台,要求有关部门为她解决工作问题。
当日上午,天正下着雨。9时许,记者在这座居民楼楼下看到,这名女子正坐在窗台上,和屋外的相关负责人正在交涉。而消防人员则冒雨在这名女子所处窗口的一楼充着气垫。据了解,这名女子从7时就开始坐在窗台上。据附近居民介绍,这名女子在去年曾采用过这种方式试图解决问题,但没有成功。
【镜头二】
只为引人关注
3月31日,7位农民工登上哈尔滨宽桥街红运酒店楼顶,要求酒店兑现拖欠的工资。
记者来到酒店看到,酒店的门上、窗上都贴着停业的通知,店内聚集了70余人,其中大部分是酒店的员工。楼顶的7人都是岁数在50岁左右的女性。
在大成派出所民警的解劝下,这7人都从楼顶下来了。55岁的洗碗工付某说:“2月初,酒店经理说经营不好,可是拖到最后他们竟然跑了。其实欠了几百元钱不至于自杀,我们只是想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
【镜头三】
不想白干活
7月8日上午,在哈尔滨道里区一30余米高的广告牌上上演了惊险一幕:一名来自七台河勃利县的19岁农民工王雨爬到上面,以自杀相胁讨要千元工钱。经过民警、消防战士搭云梯并规劝近两个小时才将其安全救下。
当时,正阳河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后迅速通知顾乡消防中队官兵赶到现场,驾驶消防车搭起云梯接到广告牌顶端。这时王雨大喊:“工地欠我1100元钱,活都白干了!”于是,民警规劝他先下来,其余的事可以帮助他解决,还凑了1100元给他。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规劝,他终于答应从广告牌上下来。
下来后,王雨称在南岗区一小区工地干活被欠1100元工资,走投无路,于是就爬上了广告牌想以轻生相胁来要工钱。当日下午,民警将王雨送到工地,得到工长的口头承诺,近日给付工资。
【旁观者说】
多少钱也没有生命宝贵
在采访这些事件的时候,记者注意到,在跳楼者站在高处的时候,有时候围观的人并不多。在10日的事件中,企图跳楼的女子楼下无人围观。
曾目击过“高空讨薪”的市民刘先生说:“以前有很多市民都喜欢围观,可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多了,关注的人就越来越少。其实,这样往往并不能解决问题。”
市民韩阳认为,这样做也许会有一些轰动效应,但是拿自己的生命冒险,毕竟太不值得了,要工钱应该选择更理智的方式。
市民张晓东表示:“比工资更宝贵的是人的生命。以牺牲生命的方式去维护财产权,无论如何不值得提倡;在某些情况下,依靠法律和制度来最终解决问题可能会慢一些,但不管怎么样,以死讨薪的方式决不能鼓励。”
【公安部门】
威胁自杀不如早点举报
对于威胁自杀来讨薪的事件,哈尔滨公安局各部门均表示处理起来太浪费警力。公安部门认为,打工者的“自杀式讨薪”,属于典型的通过自损行为实施的私力救济。“自杀性讨薪”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以自杀作为讨薪手段,二是把自杀作为讨薪失败的结果。无论哪一种,都不是法律所认可的维权。
据一位曾经参与解救“高空讨薪”者的民警介绍,很多人都说是“欠薪”,但实际上绝大部分都不是单纯的欠薪问题。常常是工人的工资与工程款、合同纠纷及其他矛盾等纠缠在一起。各种复杂的经济纠纷纠缠在一起的情况,并不是通过跳楼、跳桥“自杀”,引起公众关注等手段,就马上可以解决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通过正常途径,由多个部门综合起来处理,很多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有关部门表示,即便是单纯的欠薪问题,劳动者也应该尽早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及早介入,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方面要比“高空自杀”方式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