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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基金启动 每人1万至6万元
2008-09-13 11:20:3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旭 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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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3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人事厅获悉,2008年度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博士后科研启动金资助及生活津贴申报从即日开始,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的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至6万元,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资助额度为5万元,生活津贴每人每月300元,符合条件者可于28日前申报。

  据介绍,此次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博士后科研启动金资助及生活津贴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黑龙江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007年10月18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人员(编号在LRB07—413以后)以及2008年度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博士后资助经费。已获得国家计划内名额资助和二次进站的博士后人员不得申请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2007年—2008年度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以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为准)可申请博士后科研启动金。已申请过的(含未得到资助的)不能再次申请。

  据悉,资助资金申报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申报科研启动金和生活津贴的由博士后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报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由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并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