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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黑龙江省车主自行编排个性化车牌
2008-09-17 09:25:0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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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讯 记者16日从省交警部门获悉,从10月1日起,黑龙江省车主在给爱车落户选号时,可自行编排车牌号码后五位。同时,增设了多项防伪技术的新版机动车行驶证也将于10月正式启用。

  据介绍,根据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从10月1日开始,黑龙江省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车牌号码,或者以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车牌号码。记者从省交警部门了解到,自行编排是指公安机关给出一个车牌号段后,车主可对车牌号码后五位进行编排。也就是说,黑A、黑B等代表车辆属地的信息是固定的,车牌号码后5位可以自由选择,可以是数字或字母,但字母不能超过两个。假如车主自行编排的号码经车辆管理部门确认未被使用,即确定为该机动车的号牌。如遇重号,则需要车主再次编号。所选号码一经确定,即进入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不能更改。

  同时,因为遵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车管部门提醒车主在自行编号时,最好多备几个号码。

  此外,从10月1日开始,黑龙江省还将与全国同步启用新版机动车行驶证,新版机动车行驶证不仅增设了多项防伪技术,而且还调整了相关签注内容。据省交警总队车管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机动车行驶证造假现象增多,新版行驶证在保持原行驶证样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调整了签注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行驶证生产、检验和管理,并增设了多项防伪技术。

  省交警部门要求,从10月1日起,对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一律核发新版行驶证;对在用车辆已核发的旧版行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版行驶证。新版行驶证收费标准为每本15元。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