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9日讯 为严格控制公文和会议数量,切实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若干规定》,确定每周5天为“无会日”,公布“十不发文”规定等措施。
文件规定,将压缩政府文件篇幅,市政府普发的一般性公文不超过2000字,实际工作内容较多的亦不得超过4000字。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上报市政府的请示类公文,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
哈尔滨市将执行“十不发文”规定。凡是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已发至县、团级的文件,未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的,不再发文;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主办部门未结合实际提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意见,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不予发文;法律、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通过会议已作出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已明确任务的,不再发文;已公开见报和在会议上已发的领导讲话、工作方案等材料,不再发文;表彰奖励事项一般不单独下发文件,确需公示和周知的,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每年均开展的常规性活动,不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对于工作已经部署并开展过半或结束的,事后不补发文件;凡可通过党政专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再印发文件;一年内一般不就同一事项发两次以上文件。
实行会议总量控制和审批制度。经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5个。部门召开的专业会议,在2007年的基础上减少1/2。并将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能由部门或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以及各类联席会议,不以哈尔滨市政府名义召开。哈尔滨市性大中型会议一般不超过120分钟,市政府部门专业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市政府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60分钟。
此外,哈尔滨市还改革会议形式,不涉密的会议特别是需基层参加的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同时,哈尔滨市实行“无会日”制度,确定每周的星期一、三、五、六、日5天为全市“无会日”。在“无会日”期间,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安排全市性、综合性会议,保证各级领导干部集中精力下基层,督促检查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