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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出台精简文件和会议的规定 公文制发数减半
2008-09-19 09:46:2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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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9日讯搬走文山、游出会海,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公文和会议数量。据此规定,哈尔滨市将实行会议总量控制和审批制度,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5个,全市公文制发数量将减少50%左右,全市大中型会议将减少60%以上。

  搬走文山制发公文总量设上限

  《规定》内容包括:

  强化制发文件总量控制。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于上年末研究确定下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文件的总量计划,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作为全年制发公文总量的最高上限,按季度将当期拟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计划,报市政府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审批。

  努力压缩文件篇幅。市政府普发的一般性公文不超过2000字,实际工作内容多的也不得超过4000字。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上报市政府的请示类公文,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情况比较复杂的亦不得超过1500字;呈报市政府的报告类公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情况较复杂的亦不得超过2000字。

  严格控制印发各类简报。一律压缩或停止印发一般性的简报、信息、动态等资料,未经市政府办公厅审核登记的简报,可不予受理。实行更加严格的审批制度,一般只减不增。简报实行网上传送,严格控制发送范围和数量。

  游出会海每周5天为全市“无会日”

  《规定》内容还包括:

  实行会议总量控制和审批制度。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于每年12月份向市政府各部门征求下一年度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大中型会议,经筛选后,于年初提出年度会议计划,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5个。因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会议,实行会议审批制度。

  减少会议数量。部门召开的专业会议,在2007年的基础上减少1/2,市政府每年末统一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市政府各部门工作集中进行总结,统一制发一个表彰奖励文件,各部门不得以市政府名义分别召开此类会议。

  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能由部门或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以及各类联席会议,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能小范围召开的会议不扩大规模。

  压缩会议时间。全市性大中型会议一般不超过120分钟;市政府部门专业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市政府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60分钟。

  减少讲话数量。全市性大中型会议可安排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市政府部门专业会议可安排分管副市长讲话。减少大会发言,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4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改革会议形式。不涉密的会议特别是需基层参加的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大中型会议、专业会议等,需区县(市)长、分管区县(市)长参加的,无特殊情况一律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实行“无会日”制度。确定每周星期一、三、五、六、日5天为全市“无会日”。在“无会日”期间,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安排全市性、综合性会议。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