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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对“9·20”煤矿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
2008-09-24 09:40:5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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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4日讯 为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3日,鹤岗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富华煤矿“9·20”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兴山区的三名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

  根据这份处理决定,免去金国生同志兴山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去吴沈义同志兴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兴山区区长职务;撤销张荣超同志兴山区副区长职务。 (新华社哈尔滨9月23日电)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