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5日讯 (记者高长利) 25日,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暨省级领导干部和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在哈尔滨市召开,黑龙江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式启动。
根据中央精神,省委对我省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从今年9月份开始,我省将用一年半左右时间,以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全省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省委决定,黑龙江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题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环境,科学发展。活动的载体是:推动龙江更好更快发展。
黑龙江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安排是:
第一批,省党政机关,省人大、政协机关,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直属事业单位,时间从今年9月开始,明年2月基本完成。
第二批,全省市(地)、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属企业,市(地)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时间从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
第三批,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前二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等,时间从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完成。第一批活动开展时,省委选择几个市、县、国有企业、高等学校进行试点。第二批活动开展时,各市、县选择几个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试点。
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展开。在学习调研阶段,着重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环节;在分析检查阶段,着重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在整改落实阶段,着重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三个环节。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真正将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好。要坚持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