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5日讯 ( 记者 雷蕾 ) 为强化消防监督全方位阳光服务,完善执法程序和工作流程,今天,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向社会公布了新出台的《黑龙江省重点推进大项目消防监督服务惠民便民十项制度》,以更高的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一是推行先期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制度。积极与发改委等部门沟通重点大项目计划和信息,结合当地年度建设安排,主动联系建设单位,先期介入,切实做好项目消防技术方案论证指导、施工消防质量监督、消防系统功能和性能验收等全过程的安全跟踪预防服务。
二是明确消防服务承办责任制度。确定重点大项目消防服务主责承办人,明确职责、任务、服务时限和质效要求。前移工作重心,深入项目现场,提供“零距离”服务,确保依法履职的实效,保障项目建设消防质量达标、消防措施到位,不遗留消防隐患。
三是实行技术难点专题例会议案制度。对重点大项目遇到的重大消防疑难问题,项目服务主责承办人应第一时间提请专题例会;高效率研究解决方案,及时依法做出决定意见,促进消防技术经济优化,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是实行“一站式”预约专递服务制度。发放重点大项目消防服务联系卡,公开联系电话、便民网站和电子邮箱,在进一步完善窗口受理服务的同时,提供重点大项目消防审核验收申请网上登记、热线预约、上门受理、送达审批意见的“一站式”专递服务。
五是实施快捷绿色消防服务通道制度。强化人员、设施保障,简化程序,缩减合并环节,压缩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重点大项目随报即审、特事特办,保证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审查意见一次性反馈、审批文件送达不过夜,能一次到位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
六是推行消防执法服务阳光作业制度。公开重点大项目消防执法事项、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重点大项目消防验收,全程公开执法过程和结果,推行阳光执法。
七是专设特大项目审批特办制度。对于建筑规模超大、设计和建设周期超长的重点大项目,可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特事特办,提供分步审核和分段验收检查服务。在先期介入初步设计方案审查,确保总平面、内部平面先行会审,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必要宏观事项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同意基础土方施工,再限期审结消防报批图;并结合施工进程,对消防隐蔽工程、消防产品质量及其安装外观质量等进行分段验收检查和技术指导,记录在案,资料存档,项目竣工验收时同一内容不再全盘重复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消防安全。
八是践行民意回访与信息跟踪制度。发放重点大项目执法服务回执卡和调查问卷,定期征求单位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民意需求,完善惠民便民服务措施;建立重点大项目跟踪服务档案,确定重点大项目联系人,保持信息回馈和互动,适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落实跟踪服务措施,促进重点大项目建设发展。
九是强化消防服务质量备案抽查制度。凡重点大项目受理、办结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省级消防机构备案,由省级消防部门按比例抽查,适时对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服务质量开展业务指导性复核、执法监督性复核,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服务重点大项目建设的水平。
十是严格消防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对重点大项目消防监督服务任务完成率、民众满意率等实行绩效考核,纳入年度执法责任和绩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与消防执法人员任用、晋职、晋级挂钩。依规定严肃重点大项目消防监督执法过错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