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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起黑龙江省各地市车主可为爱车自编号牌
2008-09-28 09:25:5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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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8日讯 27日9时,大庆市民魏一龙在大庆车管所给自己的爱车编了黑E88A66车牌号,结果成功落户。据悉,大庆交警部门率先在黑龙江省启动了自编号牌系统,从今天9时至12时,已有300余个自编号牌被车主成功“抢注”。从10月6日起,黑龙江省各地市车主都可到当地车管部门申领自编号牌。

  据省交警总队车管处赵彦风处长介绍,10月6日起,黑龙江省其他地市车管部门将同步启用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系统。为方便车主提前预选理想的号牌,黑龙江省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将在互联网上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在互联网进行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仅限于未办理注册登记、出厂未超过两年的国产和进口小型汽车(蓝牌)。转移登记的车辆和已经落户的车辆暂不开展此项业务。

  黑龙江省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的用户可以在互联网(网址:www.hljjtgl.cn)上根据编号规则自己编制满意的号牌,目前互联网上的编号规则为数字-字母-数字(如:黑A12A34、黑A77A77等)。选定车号后,车主要在网上填报信息,车主在选择车号时,需要按照“选号系统”中的提示,在网上完整、真实录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签注的姓名/名称、编号(单位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上签注的车辆识别代码(VIN)等信息。如登录的信息与资料信息不符,选号将视为无效。

  目前黑龙江省机动车登记采取互联网自主选号和车管大厅选号两种方式,车主在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牌后,如对号牌号码不满意,可在车管所将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牌退办后,在计算机选号系统随机选择号牌,但通过车管所计算机选号系统进行选号的,不能再在“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牌”中自主编选号牌。

  赵处长提醒广大车主,在“选号系统”中完成号牌自主选号后,3个工作日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该牌号视为自动放弃。在互联网选号系统中,一个车辆识别号只能有一次参与选号的机会。另外,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的要求与功能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