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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向第一批开展活动单位派驻指导检查组
2008-10-05 12:13: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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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今年9月起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收到实效,经省委同意,组建24个指导检查组,分别派驻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117个中省直单位,进行指导检查并协助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检查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检查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派驻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2、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3、及时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指导检查组的工作内容

  1、学习实践活动准备期间:了解派驻单位基本情况和活动机构组建情况,确定活动主题、参加思想发动的情况,参加动员大会;重点阅研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并提出意见建议。

  2、学习调研阶段:了解组织学习的情况,领导班子开展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调研报告的情况,参加调研成果交流会;重点了解进行解放思想讨论的情况。

  3、分析检查阶段:了解查找问题的情况;列席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了解组织群众评议、公布分析检查报告的情况;重点阅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4、整改落实阶段:了解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的情况,参加总结大会;重点阅研整改落实方案并提出意见建议。

  5、根据活动进展,适时向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活动结束时,写出指导检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指导检查组的工作要求

  1、履行工作职责。指导检查组要在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主动督促和帮助派驻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明确工作定位,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

  2、严格检查把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派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把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注意工作方法。指导检查组可采取检查、抽查、参加会议、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和检查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要善于抓重点,在指导督促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上下功夫。要多提建设性意见,运用引导和启发的方式,帮助派驻单位深入思考、解决问题。要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和推广派驻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4、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指导检查工作情况。主动与联系派驻单位的省级领导同志沟通,及时协调有关事宜。

  5、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抓好组内学习,开展集体研讨,全面准确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认真学习与派驻单位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知识,提高指导工作水平。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轻车简从,深入了解情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洁从政纪律,团结协作,树立良好形象。

  四、其它事项

  各派驻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服务工作,要为指导检查组提供必要的通勤、午餐、办公等条件。

  附:省委派驻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直单位指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