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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008-10-08 20:46: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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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东北网10月8日讯 (记者 赵海) 8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会议强调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为实践载体,组织省院机关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会议要求,以“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总体目标。深刻领会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的大局意识。努力解决检察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省委工作大局,制定、完善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政策措施,提高领导检察工作、推进法律监督、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

  本次会议紧紧围绕确定的实践载体,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起来,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过程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省院机关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坚持边学边查,边学边改,切实找准并令人信服地解决问题。

  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纪念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结合起来,与推动检察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好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用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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