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1日讯 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准入政策后,省政府金融办、黑龙江银监局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10日,我省第一家村镇银行——东宁远东村镇银行在牡丹江市东宁县正式挂牌成立。
我省首家村镇银行的成立,将为“三农”发展注入新鲜的金融血液,对于加快我省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具有重要意义。另外,省政府金融办正研究我省村镇银行发展规划,我省另有多家村镇银行正在筹建过程中,将于近期开业。
通过组建村镇银行,将把城市过剩资金、成熟金融产品、先进管理理念和经营技术等引入农村,进而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新型农村金融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
省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人称,村镇银行将大力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村小企业融资,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要通过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经营创新,不断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要搭建金融平台,使产业与金融、外地资本与本地资本得到有机结合,使民营企业进入金融体系,使企业利润获得再次投资机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东宁远东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享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该行由牡丹江市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3家企业法人和148名自然人共同建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占51%的股份。作为全省首家村镇银行,该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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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在2006年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于2007年初下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允许在条件成熟地区成立村镇银行,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2007年3月1日,银监会批准中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四川仪陇县开业,随后,在青海、湖北、吉林、甘肃等省相继成立2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