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1日讯 双鸭山市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在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方式上坚持实行“四个公开”,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公开推荐,完善干部提名办法。实行重要岗位党政正职缺位公推制,市委在及时掌握空缺岗位推荐人选情况和对现任领导干部公认程度的基础上,把公推和测评结果与干部调整任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民主推荐公认度不高、推荐得票不集中的坚决不予提拔重用;对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察确属不称职的坚决免去现任职务;对测评不称职票超过20%、或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50%、经考察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组织调整或诫勉谈话。
公开选拔,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该市拿出20个副处级岗位,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参加公开选拔的干部不仅仅局限在市直各部门、单位,还扩大到辖区内的中省直单位。对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有乡镇党政领导经历的,还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注重人岗相宜、用其所长,不事先确定具体公选岗位,待组织考察结束后,根据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以及个性特点、特长等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大胆合理使用干部,真正实现人尽其才。
公开竞岗,探索选拔干部新机制。该市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小区物业管理薄弱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拿出市房产局局长职位面向社会公开竞岗。通过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和领导推荐,在正处级后备干部中产生了3名参与竞争上岗人选。为了确保公开竞岗的公正性,市委随机抽选人员组成公开竞岗评委会,评委会既有熟悉了解房产管理工作的有关领导同志,还有近半数成员是来自不同社区的居民代表。经过竞职演讲、现场答辩,让群众直接参与现场提问,直接参与竞岗评审,直接参与投票推荐。
公开票决,扩大集体决策民主。该市注重发挥全委会的整体功能,对重要岗位党政正职实行全会公开票决,按部门工作性质划分为4个方面,将31个重要岗位党政正职列入市委全会票决范围之内:一是县区党政正职,包括县区党委书记,政府县区长;二是市直综合部门行政正职,包括发改委主任、经委主任等;三是掌管人财物部门行政正职,包括人事局局长、劳动局局长等;四是执法执纪和监督部门行政正职,包括监察局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