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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省人大常委会:落实好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
2008-10-16 19:45:4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伟 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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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6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印蕾) 15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工作情况的报告》。

  组成人员认为,要实现我省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关键是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牢牢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应当把千亿斤粮食、1000万吨奶、5000万头猪等大项目叫响做实,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要按照中央提出“三个高于”的要求,充分利用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的时机,新增财力要进一步向农业倾斜。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要鼓励农民投工投劳,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要总结我省成功经验,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继续抓好农业产业化,通过延长产业链,搞好精深加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坚持抓基地、抓品牌、抓联接,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农产品基地,形成一批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对农产品的生产、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继续抓好场县共建,不断拓宽共建的领域。继续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要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做好土地流转地方立法的前期论证和调研工作。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引导农民组建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要关注民生问题,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按照《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标准》,认真开展对第一批试点的检查验收。要抓紧谋划第二批试点村的布局。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村的多种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示范带动面上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使更多的农民走上通畅路、喝上放心水、用上清洁能源、住上砖瓦房。

  要采取有力措施,遏制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化肥政府储备制度,并采取统一采购的方式,降低农民的采购价格;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防止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侵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要通过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面积和补贴规模,不断提高化肥利用率。鼓励农民多积、多造、多施农家肥。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