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7日讯 记者16日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1至9月,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8%。消费价格水平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列第29位。
调查显示,居民消费价格1至4月涨幅较高,在7%至7.6%之间运行;5至7月涨幅开始回落,在5.4%至5.6%之间运行;8至9月涨幅继续回落,涨幅均为3.9%。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七升一降”。其中,食品类上涨12.5%、烟酒及用品类上涨9.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8.4%、居住类上涨4.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2.8%、衣着类上涨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2%,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1%。
调查显示,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与厦门并列第29位,比最高的南宁市低4.4%,比最低的福州市高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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