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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在黑龙江收购240万吨水稻作为临时储存
2008-10-24 09:41: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黄春英
东北网10月24日讯 为加强粮食市场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日前,国家临时存储稻谷、国家临时储存玉米和中央储备大豆收购政策出台。政策规定,国家将在黑龙江省收购今年新产稻谷240万吨、新玉米130万吨作为国家临时储存,收购新大豆100万吨作为中央储备。这将对粮食市场起到有力的引导作用,稳定和拉动黑龙江省的粮食市场价格,有利于农民余粮的顺畅销售。这是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省秋粮购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政策规定,国家临时存储稻谷的收购价格为1.84元/公斤(国标三等质量标准),收购品种为粳稻;国家临时储存玉米的收购价格为1.48元/公斤(国标二等质量标准);中央储备大豆的收购价格为3.70元/公斤(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的差价均为0.04元/公斤,不符合标准的粮食将不被收购。
记者从上述政策的执行主体之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正在黑龙江省粮源比较集中的地区布设收储库点,近日将挂牌收购。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