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4日讯 为努力实现侦破命案工作“破案率高,办案质量高,发案数低”的“两高一低”目标,不断提高佳木斯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近日,佳木斯市公安局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实行“侦破命案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在充分借鉴以往侦破命案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侦破命案工作机制”。
机制确定了命案侦破工作的领导责任,即局长领导下的专案组长和刑事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机制创见性地提出了“立线侦查制度”。要求刑侦部门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线索,第一时间介入,全面开展调查、侦查工作,及时获取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痕迹物证,把握战机、破获隐案、遏制系列犯罪、震慑罪犯,有效防止疑难命案的形成;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反映人口失踪报案后,按照就近原则迅速将情况移交给失踪地派出所。外地人失踪且居住地点不明的,按照接警就近原则移交派出所受理。受理失踪人口报案的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初查工作,如确认属于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将初查中采集的信息以及初查的工作情况形成完整的材料,经派出所所长审核后,一并移交至本辖区刑侦部门;刑侦部门对派出所移交的或自己直接受理的相关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材料核查清楚后,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实施办法》做好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同时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进入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并及时组织专人开展“立线侦查”工作。
机制明确了侦破命案要实行“各警种、各部门整体联动制度”,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建立公安机关整体打击犯罪工作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刑侦部门侦破命案。
一长双责、立线侦查、各警种、各部门整体联动等一系列命案侦破工作制度的确立,进一步规范了侦查命案工作程序,明确了侦查命案工作责任,将对今后公安机关的命案侦破工作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