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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女篮质负责人疑宋力维在篮管中心注册“不合法”
2008-10-26 09:35:39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邹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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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6日奥运专电 虽然此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就宋力维注册问题向黑龙江省体育局复函,但哈药女篮俱乐部负责人姜作之25日晚在WCBA哈药女篮主场赛后新闻发布会上仍然表示,篮管中心应立即取消宋力维的注册资格、停止其参赛,宋力维目前在篮管中心注册“不合法”。

  据了解,宋力维原为哈药女篮队员,虽然没有代表中国女篮征战北京奥运会,但与队友苗立杰一同参加了国家队在河南、山西等地的奥运备战集训。本赛季WCBA揭幕战,她代表沈部女篮与八一女篮陈楠跳球,此后一直代表沈部征战。

  针对宋力维的注册问题,黑龙江省体育局曾向篮管中心提交了《关于我省女子篮球运动员宋力维注册问题的几点意见》,提出“宋力维在沈阳部队的注册是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宋力维的注册代表资格……”

  对此,国家篮管中心在《关于运动员宋力维注册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华龙俱乐部(哈药女篮)在注册期限内,未能提供宋力维的有效注册材料。该运动员满足以下条件:1、属于‘自由球员’;2、可以办理重新注册手续。综合上述,按照《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们为运动员宋力维办理了重新注册手续,是符合管理规定要求的。”

  对此,姜作之并不认可,他在发布会上说,宋力维是哈药女篮从小培养的运动员,她的原始注册单位也是哈药女篮,俱乐部与宋力维签署的近期合同为2003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止,按照篮管中心的注册交流管理有关规定,哈药俱乐部享有24个月的注册优先权。按照篮管中心规定,在哈药女篮享有对宋力维的注册优先权期限内,她不属于“自由球员”,此期间她与其他俱乐部签约并在篮管中心注册是“不合法”的。

  据了解,宋力维与哈药女篮的合同问题已经诉讼司法机构。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