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7日讯 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齐齐哈尔市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最终有了结果,经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确定从今冬供暖期开始,居民住宅和机关事业单位用热价格每平方米单价上调3元,即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26元调整到29元(含税价);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用热价格单价上调5.00元,即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30元调整到35元(含税价);机关、企事业单位(以自供为主)对外供热价格单价上调3元,即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23元调整到26元。
目前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含富区)总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其中供居民住宅和机关事业单位面积2100万平方米,占供热总面积的70%。今年入夏以来,由于煤、电、水等供热主要成本价格不断上涨,特别是煤炭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已造成供热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攀升,使我市今冬明春供热形势严峻。综合来看,2008-2009年采暖期比2007-2008采暖期的燃料费单位成本上涨8.34元。供热企业正常经营难以维持。为解决这一难题,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针对当前齐齐哈尔市供热形势,市政府及时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并同意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
10月12日,市物价局专门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市煤热价格联动暨供热价格调整方案”予以听证审议,与会代表对这一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供热价格调整进行了讨论。市供热协会提出的调整意见是供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用热价格上调4元、供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用热价格上调5元。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