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7日讯 (赵建华 刘书涛 记者邵奇) 木材作为一种资源性产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黑龙江省毗邻俄罗斯,木材在我省进口主要商品中一直保持三甲行列。据海关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木材进口量660.9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14.3%,进口总值9.4亿美元,增长13.5%。其中,原木进口量635.2万立方米,下降15.7%,高于全国原木进口量增速3.8个百分点,占全国原木进口量的27.4%,排名第2位;锯材进口量25.7万立方米,增长40.4%,高于全国锯材进口量增速33.2个百分点,占全国锯材进口量的5%,排名第5位。我省木材进口的主要特点是:
原木进口量跌价扬,锯材量价总体趋降。前4个月,我省月度原木进口量均保持在70万立方米以上。进入4月份,受俄罗斯联邦政府自2008年4月起将原木的出口关税税率提高到25%、每立方米不低于15欧元政策影响,我省原木进口量明显萎缩。其中,9月份进口量仅59.3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8.3%,为前三季度的最低值。与进口量日趋走低相反,进口平均价格却逐步攀升。前三季度我省原木进口均价为139.7美元/立方米,增长32.2%。其中, 8月份均价153.6美元/立方米,为前三季度的最高值。
前三季度我省锯材进口量和进口均价都呈波浪式发展,总体以降势为主。其中,4月份进口量3.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81%,为前三季度的最高值和最大涨幅。除1月份和9月份以外,进口量的增速均在20%以上。前三季度我省锯材进口均价为212美元/立方米,增长17.2%。
原木和锯材均以边境小额贸易进口为主。前三季度我省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原木551.8万立方米,下降12.5%,占比为86.9%;进口总值7.7亿美元,增长14%。前三季度我省边境小额贸易进口锯材18.7万立方米,增长88.9%,占比为72.8%;进口总值0.4亿美元,增长1.2倍。
俄罗斯独占鳌头,但进口量一升一降。前三季度我省自俄罗斯进口原木633.6万立方米,下降15.8%,占比为99.7%;进口总值8.9亿美元,增长11.3%。前三季度我省自俄罗斯进口锯材25.3万立方米,增长38%,占比为98.4%;进口总值0..5亿美元,增长58.6%。
报关口岸众多,绥芬河铁路口岸位居榜首。前三季度我省共从34个口岸报关进口原木,省内口岸有12个。其中,绥芬河铁路原木进口量504.6万立方米,下降7.7%,占比为79.4%;进口总值7.2亿美元,增长20.5%。
前三季度我省共从20个口岸报关进口锯材,省内口岸有9个。其中,绥芬河铁路锯材进口量14.9万立方米,增长36.8%,占比为58%;进口总值0.3亿美元,增长54.1%。
自2009年1月1日起,俄罗斯将原木的出口关税税率提高到80%,每立方米不低于50欧元。对于自俄进口原木为主的黑龙江省来说,未来原木进口形势不容乐观。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与原木进口量逐渐萎缩相反,我省锯材进口增势出现喜人景象,且进口均价降幅较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和扩大锯材进口值得期待。
哈尔滨海关分析人员建议:一是开源,即拓宽原木进口来源渠道,不断挖掘新兴市场,规避市场集中供应风险;二是节流,即树立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引导废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加大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浪费;三是创新,即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循环利用水平,或寻求可替代材料,降低对木材的消耗和依赖;四是内补,即给予政策支持,可考虑成立原木进口专项基金补贴,对诚信守法企业、经营优质木材进口的企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降低企业进口成本;五是外转,即发挥技术、设备和专业人才优势,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大在原木产地的投资力度,就地发展高附加值的木材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锯材的产能,使之逐步实现对原木由互补到替代地位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