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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站站前地区管理办法出台 站前倒客最高可罚5000
2008-10-29 08:51: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樊金钢
东北网10月29日讯 《黑龙江新闻网》2007年3月发表的《站前广场地下通道成隐患连续报道》、2008年10月发表的《哈站前出租车顽疾总在吃药却难除病连续报道》引发管理部门重视。28日,《哈尔滨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站(//www.hrblaw.gov.cn)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
1997年哈尔滨市曾发布《哈尔滨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与旧法相比,新办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三种可予以罚款的违法行为,对为营运车辆揽客倒客、流动散发广告宣传制品、机动三轮车和人力车载客经营等三种行为,由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责令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新办法还增加了联席会议制度。新办法规定,本办法由南岗区政府组织实施。南岗区政府设置的站前管理机构负责站前地区日常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站前地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公安、工商行政、交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管理情况,分析站前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