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我省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 公共场所禁明火娱乐表演
2008-10-31 17:50:5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31日讯 (记者 印蕾) 全省冬季防火安全暨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1日召开,会议要求,要通过深入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年底前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副省长孙永波到会讲话。

  今年冬防工作的重点单位是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民工集体宿舍、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科研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金融、通讯等要害部门;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城镇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农村柴草垛以及第24届世界大冬会的相关场所。

  会议要求,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挤占疏散通道,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要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占用防火通道的违章建筑、非法店铺;公共娱乐场所严禁使用烟花、爆竹、火炬等明火进行表演和娱乐活动,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严禁在营业期间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要重点加强对消防、设计、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和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会议强调,冬防期间,各地必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遗留隐患进行集中研究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或停产停业不符合消防条件的各类场所。年底之前,将对各地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完不成重大火灾隐患销案摘牌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重大火灾隐患拖延不改的单位,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予以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对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