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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开展民政为民寒冬送暖活动
2008-11-04 14:48:3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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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省民政厅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以“办好12件惠民实事,推进8项民生举措”为主要内容的“民政为民、寒冬送暖”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贫困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把“党员干部受教育、民政工作上水平、服务对象得实惠”的活动目标落到实处。

  着眼为民解困,办好12件惠民实事。重点围绕解决好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三个群体”冬季生计问题,动员全省民政系统,在2009年2月份以前,办好12件实事。一是为受灾群众组织慈善捐助。通过开展“捐衣被、献爱心”活动,为全省灾区群众募集下发过冬衣被。二是为受灾群众解决住房问题。及时下拨省级补贴资金,督导各地加快全省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进度,确保全省倒房困难户住进暖屋子。三是为受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积极对上争取救助资金,及时下发到灾区困难群众手中。四是解决贫困群体冬季取暖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的冬季取暖救助标准。五是落实贫困群体的生活保障资金。开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人员的低保金和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大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人。六是解决贫困群体临时生活补助问题。协调落实相关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七是走访慰问特殊群体。在“两节”前,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对全省所有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八是成立省精神病人传染病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高对“三无”精神病人的福利保障水平。九是深化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对全省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三难”问题进行检查、评比,并在“两节”前对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十是组织开展独生子女入伍服现役期间家庭优抚工作。针对解独生子女成为应征兵役主体的实际,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地制定出台政策,全面落实对服役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因兵返贫”家庭的优抚工作。十一是开展为边防部队官兵提供优质乘行服务活动。与哈尔滨铁路局、驻哈铁军代处联合制定出台为边防部队官兵铁路乘行服务保障办法,解决边防一线官兵“出行难”的问题。十二是对过往求助服务对象开展“五个一”服务。开展“递一杯水、送一点药、供一天饭、管一宿觉、买一张车票”的便民服务,使过往求助对象切实感受到民政部门的为民真情。

  着眼为民服务,推进8项民生举措。一是完善省减灾委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制定省级涉灾部门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工作规程,完善突发性灾害应急救助联动工作机制。二是推进救灾工作和慈善事业规范化建设。制定救灾资金“一卡(折)通”发放办法,研究建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长效措施。三是推进优抚对象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研究制定优抚对象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办法,将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同城镇重点优抚对象一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四是推进精神卫生福利事业发展。研究制定推进我省精神卫生福利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力争在3年内建成全省精神卫生福利保障体系。五是推进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研究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管理办法,对处于低保边缘、生活困难的低收入群体实施生活、医疗、住房等全方位的救助和保障。六是推进基层政权及和谐社区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落实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完善落实《黑龙江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和《黑龙江省社区服务设施三年发展规划》。七是提高民政事业单位收养人员生活保障水平。研究提出提高民政事业单位接受供养人员生活费标准的意见,力争纳入2009年部门预算。八是建立贫困、特殊和优抚群体过往求救跟踪问效制度。采取分级明确责任、限时反馈情况、联合检查督办等办法,建立民政上访对象信访诉求解决情况跟踪问效制度,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