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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参合农民领取住院补偿1300余万元
2008-11-07 14:14:14 来源:东北网  作者:贾广文 王依龙 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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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7日讯 ( 贾广文 王依龙 记者 朱丹钰) 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依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惠农政策,精心组织,科学运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两年来,全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已经发展到21.7万人,参合率达到94.74%。截至今年9月末,全县参合农民共领取住院补偿金1365.9万元,获得住院补偿农民26650人次,其中有46人得到万元以上的大额医疗补偿款,人均就医经济负担减轻550元,真正解决了农村就医看病难题,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千家万户。

  依安县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结合本县实际专门成立了依安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局,全权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工作。并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内部设立合管科,形成3所县级医院、18个乡镇级卫生院(含3个分院)、227个村卫生所(室)的县、乡、村三级新农合医疗综合服务体系。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程度,新型农村合作管理局累计发放宣传单50000份,张贴宣传标语128处,还精心组织编排了二人转、京东大鼓、小品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娱乐节目,深入乡镇村屯共演出21场,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使得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额由去年的1218.5万元增长到2343.68万元,也为此项惠农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确保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封闭的平稳运行,依安县严格审批支付和财务管理。该县每一名参合患者补偿费用的审批,必须经过稽查人员、审核员、业务主管三级审核,经县财政局审批后,提交中国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将补偿资金均划入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的银行账户。无论是县内或县外的住院患者补偿的医疗费均直接到所在乡镇经办机构领取,严格实行“财政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的规定。

  在不断总结去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作法的基础上,依安县根据该县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适时提高参合农民补偿标准和报销比例,减化补偿手续,最大限度的惠利与参合农民。肝癌、白内障手术等病种的补偿标准分别由2007年的5000元和500元增加到8000元和100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60%和100%。各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也比去年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在市、县、村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40%、50%和60%,各类病种起付线全部下调20%,并取消14周岁以下儿童住院起付线。为了减化补偿手续,更好的方便参合农民,依安县在简化办事程序上做了大胆的尝试。凡是本县参合患者在县内住院的,就诊出院时可直接领取补偿资金,在县外就诊住院的出院后,将有关材料就近送到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即可办理,极大的方便了参合农民,

  与此同时,依安县积极协商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保险单位,实行药品限价、增加药物目录范围和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县人民医院率先对参合患者使用的常用药、抢救药品及大型设备检查费实行降价或减免,降价幅度达到30-40%。适当增加了《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药物目录》范围,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使参合农民能够得到“一病三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极大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