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从我父亲那继承一处房产,并刚刚取得产权证,原产权证登记日期是2000年。现在由于资金方面的问题,我不得不将这处房产卖掉,以偿还我们欠下的债务,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卖掉这处房产,都需要交什么税?都说5年内的住房出售要交税。我想知道我这种刚刚继承的房屋如果要卖的话需要交什么税?请税务部门百忙中给于解答!(网民胡多多)
市地税局回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对个人以继承方式取得的住房再次出售,其购房时间按照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也就是说,按原产权证上的时间计算,您的房屋已满5年期限,如果该房属于普通住宅,将免征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条件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您根据自身条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个人所得税免税的条件。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