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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员正在验放货物 |
东北网11月19日讯 (赵建华 记者 邵奇) 11月15日,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开通正满一年。截至2008年11月,哈尔滨海关共监管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项下货物共4票(陆海联运、江海联运各2票),1470.148吨,价值204.47万美元,货物品种为铜版纸、淀粉、衬纸、电机定子。
2007年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的公告》,明确了“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的性质,适用范围、监管规定及其它相关内容,同时指出由哈尔滨海关负责具体监管工作,推动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海关总署批准黑龙江省规模大、资质好的企业经营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并限定出境口岸为绥芬河,进境口岸为宁波、上海和黄埔,所经俄罗斯口岸为符拉迪沃斯托克、东方港、纳霍德卡港。
哈尔滨海关认真执行有关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规定,加强协调沟通工作,加之现场海关积极配合,较圆满地组织完成了年内关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监管工作,既做到了严密监管,又为企业节省了运输时间,节约了运输成本,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