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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黑龙江尚未征税 隐蔽性强可操作性不大
2008-11-20 10:17:1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春杰
东北网11月20日讯 9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件称,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获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本地相关交易量少以及监管难等因素,这项新规目前尚未“落地”。
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的相关细则目前尚未出台。在黑龙江省这项交易量微乎其微,另外隐蔽性强,目前征税的可操作性不大。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