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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灯街路照明灯安管分工明确 各单位执行情况复杂
2008-11-20 14:20:1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舒 赵猛 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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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0日讯 日前,《夜探无灯路,体验出行难》一文引起市民反响,纷纷反映个别小区街路也存在无灯问题。据了解,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已对“黑街路”、“黑广场”、“黑庭院”和“黑楼道”照明灯的安装和管护确定了责任单位,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分工明确,但各单位执行起来却各说各理。

  记者从市政法委综治办获悉,哈尔滨市街路灯、广场灯、庭院灯、楼道灯的安装与管护都已明确划分。昨天上午,记者先后采访了相关责任单位。

  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该局只负责管护已装有庭院灯的庭院,没装灯的不在其管理范围内;管护资金已下发,由各区相关单位具体执行,建设单位应安装好庭院灯后,再交付管理。

  市物业供热集团公司:该公司每年自筹10余万元用于管辖内庭院灯的维护;据其掌握,目前其管辖内无一处黑庭院。哈尔滨市属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自管庭院很多,未完全做到明确划分责任单位。

  市环境综合整治办一工作人员:综合整治办负责城市景观灯的安装与管护,街路灯应由市路灯管理处负责。

  市路灯管理处:该处负责市政街路照明,今年已消灭了19条无灯街路。看到报道后,该处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查看,辽阳街等街路受坡度、街路宽度限制不具备安灯条件;绝缘三道街等一些街路原属“厂办路”,不属于市政道路;松北区祥安大街和香坊区旭升南街等街路,道路刚开通不久,因资金与工程计划等原因还未能在今年被亮化。由于无灯路的亮化需专项资金到位,目前这些无灯街路都已记录在案并向上级单位申报,争取尽快消灭。

  记者从市政法委综治办了解到,街路灯安装维修及用电所需的资金在城市建设资金中解决。对于地理位置较好、居住密度较大的街路,可市场化运作,安装广告灯箱。庭院灯、楼道灯安装维修及用电所需的资金,物业公司和单位管理的,由其负责承担;物业公司和单位弃管的,由区财政解决;电费由小区住户均摊。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