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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2008-11-21 15:17:1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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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1日讯 1998年,哈尔滨市开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规定。为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建设良好城市环境,市政府拟在今年出台《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现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广大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26日前,通过网上反映或信函邮寄等方式返给市政府法制办农林城建立法处。地址:哈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021。

  按《规定》(征求意见稿),“门前四包”责任制,是指在临街单位、个体业户门前划定相应责任区范围,由其承担规定的容貌、卫生、绿化、亮化等自我管理责任的方式。与“门前三包”相比,多了包“亮化”一项内容。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