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6日讯 全省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问题的批复》电视电话会议2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政策调整情况,研究部署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意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出席并讲话,副省长孙尧主持。
杜家毫说,省委省政府对边境贸易发展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吉炳轩和省长栗战书对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加快沿边开放带建设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10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问题的批复》,规定以转移支付形式替代原边贸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这是国家对当前边境贸易政策进行调整,对边境贸易再规范、再促进的过程,目的是促进边境贸易更快更好发展。
针对当前形势和黑龙江省边境贸易实际情况,杜家毫提出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应对边境贸易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高效协调推进机制,及时沟通情况,把握动态,确保边境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促进边境贸易发展工作措施。在国家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到位之前,由省财政厅先行垫付资金。清理涉及边境贸易企业不合理收费。落实好边民互市进口免税政策,使双方边民享受每人每日8000元人民币商品免税政策。要加强与俄罗斯沟通、协调,争取俄方与黑龙江省对等设立互市贸易区,做大互市贸易规模。设立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口岸查验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向上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扩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同时,对国家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办法提出积极建议。
杜家毫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国家边境贸易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为边贸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口岸环境和政策环境。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引导企业扩大边贸进口业务,调整和优化进口商品结构,不断开辟新的进口渠道,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规模,保持全省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要用好省财政的垫付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拿出相应配套资金,调动边贸企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