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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明年普通高校七类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
2008-12-02 14:22:4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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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招考办获悉,《200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省招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的《办法》,黑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较以往出现较大变化。

  专业课省级统考范围扩大。2009年黑龙江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以及音乐类、编导制作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共七类专业的专业课全部实行省级统考,比去年增加了五类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

  2009年省内普通高校及所有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招生,均须承认黑龙江省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并一律使用黑龙江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2009年省外本科普通高校(包括提前批录取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专业课可使用黑龙江省统考成绩也可单独进行校考,但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持有黑龙江省省级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承认其校考成绩。

  2009年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从2008年12月27日开始。不同类别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不尽相同,考生必须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校考更加规范。省外本科普通高校(包括提前批录取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专业课校考,其考点可设在学校所在地,也可到黑龙江省设点。黑龙江省统一指定省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专业课校考唯一考点为黑龙江东方学院,未经省招考办同意擅自在黑龙江省设置考点进行校考的,专业课术试成绩省招考办一律不予承认。

  根据出现的新变化,省招考办提醒黑龙江省广大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必须高考报名,必须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务必认真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凡参加2009年高考艺术类考生在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及校考前,尤其在参加院校组织的校考前,务必查阅其招生章程,了解其录取要求及录取规则等。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