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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三青年黑手伸向夜班“的哥”获重刑
2008-12-02 16:37:0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闫晓霜 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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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日讯 今年年初,哈尔滨市连续发生多起夜班司机遭“小年轻”持刀抢劫的案件。不久前,南岗区人民法院对连续抢劫“的哥”的4名青年做出一审判决,其中3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人员介绍,被告人王某、曹某、何某、吴某均为20岁左右的青年。去年年末某日凌晨3时,何某、曹某、吴某三人乘坐一辆出租车,谎称前往道外区某村。当车行至道外区某村附近时,曹某手持尖刀逼住“的哥”,何某伸手掐住“的哥”的脖子,三人将“的哥”身上的400元钱及一部小灵通抢走。此后,王某、何某与曹某组成“搭档”。他们制订了作案计划:每次“出手”都选择在凌晨,打车前往偏僻地点,待出租车驶离市区,就持刀抢走“的哥”身上的财物。在此后的一个月内,3人连续作案4起,引起了部分夜班“的哥”的恐慌。今年3月末,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何某、王某及曹某被警方抓获。不久后,吴某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何某、王某、曹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强行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何某、王某、曹某多次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何某、王某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据此,南岗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何某、王某、曹某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