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3日讯 从2月份至今,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侦查二科检察员宋平,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公交车辆在肇事后经过检测,绝大多数存在制动、灯光不合格的问题。1日和2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交车之所以出现带病运行的状况,与公交车载重大、运营时间长有关,而缺乏及时检修是造成带病运行的主因。
办案人员:带病运行,联运车最严重
“9月29日19时09分,在道里区通江街,一辆联运53路将一位72岁的老太太撞死。肇事后对车辆进行检测发现,该车的制动、前照灯不合格;7月19日,一辆联运79路在安顺街将一行人撞死、一人撞伤。经检测,也是制动、转向、前照灯不合格……”1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检察员宋平向记者如数家珍地介绍公交车肇事案件。
宋平说,“我一年要办理交通肇事案件10起左右,这些车辆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即带病运行。尤其是公交车,而联运车最严重。”
事实上,早在三年前,类似的案件和类似的问题就出现在宋平的案头。宋平介绍,当时她给肇事车辆的单位之一——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发过一封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公司对所有运营车辆进行检修。“当时该公司投入20万元,对所属9条线路的441台运营车辆逐一检修,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起技术科与维修车间信息共享反馈系统,保证及时清除车辆隐患。”
前一段时间,宋平给53路联运车所属的公司——哈尔滨市平鑫客运有限公司发了同样的检察建议书,“但目前该公司还没有回函。”宋平说。
司机:车队不检修,我也没办法
1日,记者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看守所见到了某公交车肇事司机,在保证不透露其姓名的前提下,该司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车辆营运前是否检修?
司机:不检修,基本就是早晨开车就走。
记者:发现有毛病告诉队里吗?
司机:告诉,修理工不修,我也没办法。
记者:你知道自己的车辆制动和灯光不合格吗?
司机:知道。
2日,记者向一位在公交系统内工作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该人士坦言,目前公交车带病运行确实存在。“多数公交车队为了保证利益,很少会进行车辆定期保养和检修,即使车辆出现小毛病,只要不耽误行驶,维修会一拖再拖。另外,交警部门会不定期组织各单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但参加单位和个人寥寥无几。原因是他们觉得此类教育活动会耽误营运。长此以往,司机也不把自己车辆的隐患当回事了。”
公交企业:我们有严格的车辆检修制度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2日,记者又走访了有肇事案件的几家公交公司。
在哈尔滨平鑫客运有限公司53路车队办公室,王队长听记者介绍完情况后表示,“不是那么回事儿,关于保养和维修,公司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王队长说,“车队实行早中晚三检。每天早晨都让司机试一脚刹车,看好不好使,然后检查车灯等设施。”对于没有回函的事情,王队长表示,已经将整改措施和意见弄完了,因为这几天太忙没有送过去。
对于今年一辆13路公交车肇事后检测存在制动、灯光不合格的情况,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办公室聂主任说,公司对所有车辆都定期检修、随时巡检,每个车队还派修理工修理一些小毛病,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路况不好,再加上车辆经常行驶,只是临时的小故障,并不能代表当天没检修。”
随后,记者来到哈尔滨市瑞昌客运有限公司79路车队办公室,此前的7月19日,该公司一辆大客车肇事后经检测发现,制动、转向、前照灯不合格。在该车队办公室,记者看到了满墙贴的都是公司及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记者打电话给刘队长询问相关情况,刘队长表示,自己刚来20天左右,不熟悉情况。
“在外人看来,每个公司对于车辆的保养和维修都有一整套严格的规章制度,但遗憾的是,制度是制度,执行是执行。”某业内人士说。
质疑:车辆肇事后,公司不掏钱
“一些公交企业之所以不及时检修车辆,造成车辆带病运行,一方面因为检车耽误营运、减少营业额。另一方面,车辆肇事后,对于受害人的理赔,公交企业全部走保险,企业基本不掏钱。”采访中,一位肇事司机家属向记者介绍了一个细节。
他说,车队对每辆车都投了保。他的亲属前一段时间肇事将一行人撞死,事后,死者家属提出理赔15万元,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大约能理赔11万元,剩下的4万元车队让家属承担,但家属无力承担,车队也不管,至今没有达成协议。他的亲属现在还在看守所里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