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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4成离婚案成功调解 莫因一时激愤轻言离婚
2008-12-04 15:43:1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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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4日讯 “我通过对2002年至今的离婚案件的一些数据对比发现,哈尔滨市居民的婚姻观念没有太大改变,从离婚撤诉率平均占39%、调解率平均占44%也可以看出,一部分发生离婚诉讼的家庭是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和解的,而综合离婚的原因,也大多是家庭琐事,涉及具体原则事情的比例很小。”3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戴君莉法官向记者介绍了她对离婚诉讼案件的一些看法。

  据戴君莉介绍,2002年至今,从哈尔滨市的离婚诉讼案件数量看,6年来没有太多改变。从离婚的原因看,大多涉及家庭琐事。

  戴君莉说,今年6月份,两对夫妇来到法院立案庭,要求为其子女离婚,经询问,原来两对夫妇是亲家,两个年轻人10天前登记结婚,之后筹办婚礼仪式,可是在操办仪式方面双方父母发生争执,而且越闹越僵,最后双方父母同时提出让两个年轻人离婚。闹到这种地步,两个年轻人也无法收场,只好同意。经过两次调解无效,最后法院判其离婚。

  戴君莉说,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像这样的例子很多,涉及的原因不是婆家就是娘家的问题,再不就是因为赡养老人或是教育和管理孩子方面的问题。只有少部分是涉及具体的原则问题,如夫妻双方中一方或是两方都有外遇;丈夫经常酗酒、赌博挥霍钱财,对家庭没有责任感;家庭暴力等。

  “有的提出离婚请求往往就是一时气愤。在法院经常会遇到夫妻中的一方气势汹汹地来到法院要求离婚,而其理由不过是家庭琐事。”戴君莉介绍,日前,一名30岁左右的女士来到法院提出离婚,说她和丈夫在讨论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发生争执,丈夫竟然一反常态地打了她一拳,丈夫走后,她越想越气,就来到了法院。法院通知其丈夫到场,经过法院工作人员劝解,该女士和丈夫一同回家了。“像这样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多数是女性,主要是家庭闹矛盾后,和朋友说感觉丢面子,又不想让父母操心,不说心里还觉得难受,没有可发泄的地方,一时激愤,就到法院要求离婚。经过劝解,绝大多数都撤诉了。”

  “我做这个统计就想告诉市民,两人走到一起不容易,生活不总是一帆风顺的。珍惜婚姻、珍惜家庭,不要为琐事一时激愤而遗憾终生。”戴君莉说。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