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3日讯 12日,哈市阿城区读者致电记者称,哈市住户办理供热报停可交包烧费的20%,而隶属于哈市的阿城区住户却要交50% 。据悉,阿城区供热报停收费由当地物价部门自行审批,目前阿城区物价局审批结果尚在研究中,居民可暂时不交。负责供热的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答复,待物价批准后,可按规定为住户多退少补。
居民投诉:停热交纳一半热费
12日上午,哈市阿城区光明小区居民王大娘称,她在阿城区建行综合家属楼有一套房子,由于没人住,她向供热公司办理停热,条件是交纳包烧费的50%。王大娘质疑:“哈市市区居民停热都交包烧费的20%,怎么阿城区居民要交50%?”记者采访发现,阿城区有些住户要停热需交包烧费的30%,有些住户要交50%。
物价部门:交费标准尚未审批
12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哈市物价局价格处的工作人员,据称,哈市呼兰区、阿城区两区居民办理供热报停收费要根据当地物价局的审批结果。随后,记者从阿城区物价局举报中心了解到,阿城区供热停热的收费标准正在审批中,居民可以暂时不交停热费,或与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协议后交纳一定数额的停热费,等审批价格下来后,根据规定让供热公司对住户所交纳停热费多退少补。
供热公司:批文下来多退少补
据了解,负责阿城区建行综合家属楼供热的单位是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该公司初步拟定的停热标准为:纯分户供暖的住户停热收取包烧费的20%;是分户供暖但不完全具备停热条件的收取包烧费的30%;住户拆除室内暖气的收取包烧费的40%;家里是地热供暖且阀门在住户家里,供热公司无法掌握居民是否用热的收取包烧费的50%。王大娘的房子则属第四种情况。
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供热公司收取的是20%至50%不等的热能损耗补偿费,等到阿城区物价局的审批结果下来之后,供热公司会按照文件规定和居民家中的具体情况收取停热费,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