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5日讯 日前,本报记者接到阿城区红星乡海星村村民田某反映:6年前,他父亲去了山东。不久前,田某为其办理低保手续时被告知,户口已被注销。
据田某介绍,6年前,他家生活遭遇一些变故生活贫困,其父去山东投奔他妹妹家生活。田某的妹妹在当地打工,生活也不富裕。不久前,田某萌生为父亲办低保以补贴生活费用的想法。当他来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其父亲的户口在2007年的10月份已被注销。他不理解,父亲仍健在,住在山东,户口为何被注销了?
13日,记者来到田某家,观看了田某妹妹近日寄来的有关其父亲在山东生活近况的影碟,随后田某拨打了其妹妹家的电话。田某妹妹马上将电话递给他的父亲,记者听见其父亲在电话那端的声音:“我挺好的,怎么有人说我没了,谁说的?我还活着!”田某说:“我家并没有人向任何人反映我父亲死了,再说真死了也得有死亡证明呀?”
记者来到了红星派出所,派出所户籍民警谢某拿出一沓材料,其中有一份死亡证明,上面写道:“阿城区红星乡海星村田永江2月4日因病在家中死亡”下面落款是“红星乡海星村村委会”,并盖有公章。记者询问:“死亡证明村委会出具好使吗?通常是由派出所和医生出具吗?”对此无人答复。随后记者来到红星乡海星村村委会,该村党支部书记接待了记者。记者询问村委会何人出具的死亡证明,该村委会几人都说不知道,记者询问管公章的会计,该会计也称不知道。
据红星派出所教导员介绍,他们经过调查确信派出所原户籍员弄错了,现已经呈报市公安局户政处重新审理报批恢复户口,有关程序正在办理中。记者在派出所有关文件上看到这样的证明:“因民警失察,错误将该人户口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