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6日讯 (宋立群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 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开展了检查。15日,执法检查组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
报告显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1-9月份,全省累计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户数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40576户增加到目前的44341户,签订合同人数为382万人,签订率达到94%,与去年相比提高了3个百分点,全省共有15.82万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补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有明显改善,劳动合同期限为3至5年的增多,1年以内的短期劳动合同大为减少。
报告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明显;做好与《劳动合同法》衔接工作,清理、完善了相关政策、法规;统一制定文本,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报告认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理解不全面,认识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同于“铁饭碗”,存在与低技能岗位劳动者签订的首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就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倾向,影响了低技能岗位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劳动合同法》促进企业改革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认识不足。二是监察力量不足,监察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规定尚未得到落实,一些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规避法律责任。三是相关体制不够完善,影响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未实现全国统筹,跨省转移接续难,导致外来务工人员不愿订立劳动合同。
报告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是以贯彻《劳动合同实话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夯实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等。